【編者按】2020年8月21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推動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做出全面部署。為幫助相關單位更好理解和落實《通知》,結合參與《通知》起草的有關心得,現對《通知》的有關考慮進行解讀。
一、國有企業推進數字化轉型的背景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迅猛發展,全球經濟正處在一個前所未有的變軌期。國有企業需充分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主動把握和引領新一代信息技術變革趨勢,引領和帶動我國經濟在這輪轉型變革中占據國際競爭制高點。
一是數字化轉型是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數字經濟代表了未來經濟的發展方向,已成為經濟增長的核心要素和企業競爭的關鍵領域。國有企業是引領帶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中堅力量,加快數字化轉型將加速推進新技術創新、新產品培育、新模式擴散和新業態發展,推動企業更廣更深融入并完善全球供給體系,促進我國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二是數字化轉型是構筑國際競爭新優勢的有效路徑。新一代信息技術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核心力量,孕育著產業變革的巨大潛能,是我國構筑競爭優勢、搶占發展主導權的關鍵領域。加快數字化轉型,將推動國有企業的生產方式、業務形態、商業模式等產生顛覆式重構,有機會發揮后發優勢,實現換道超車,搶占新一輪產業競爭制高點。
三是數字化轉型是構建創新驅動發展格局的有力抓手。新一代信息技術是全球創新最活躍、應用最廣泛、輻射帶動作用最大的創新領域,在當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新形勢下,加快數字化轉型,將有效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降低國有企業創新門檻和成本,加快構建實時、開放、高效、協同的創新體系,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之路。
因此,《通知》旨在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制造業深度融合,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等決策部署,增強國有企業推動數字化轉型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凝聚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共識,加強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指引,多措并舉推動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國有企業推進數字化轉型的現狀
近年來,國有企業矢志拼搏、銳意進取,積極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應用,加快推進生產經營數字化,著力培育數字新模式新業態,為數字化轉型工作奠定良好開局。一是打造數字化研發體系,促進產品服務創新。國有企業積極開展差異化、場景化、智能化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創新,打造基于協同平臺的研發創新體系,中央企業中有多數研發單位實現了三維數字化建模和仿真,極大提升了研發創新效率和用戶服務水平。二是大力推進智能制造,促進生產方式創新。國有企業著力開展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建設,推動生產現場全要素、全過程的自動感知、實時分析和自適應優化,提高資源優化配置水平,賦能企業提質增效,中央企業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51.5%。三是積極培育新模式新業態,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國有企業積極開展以用戶為中心的商業模式變革,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創新模式和新型業態,電子商務規模不斷擴大,基于平臺的產業協同生態初步形成,服務化延伸、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等新模式新業態成為企業重要利潤增長點。四是加快建設工業互聯網,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創新。國有企業積極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充分發揮作為產業龍頭的作用,構建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全面連接的“核心樞紐”,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助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目前中央企業建成高水平工業互聯網平臺54個。五是全力開展協同攻關,促進核心技術創新。國有企業聚焦“補短板”,加快卡脖子技術協同攻關,在衛星導航、操作系統、工業軟件等領域形成“突破口”,推動5G、數據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致力于打造國際先進、自主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平臺,提升核心技術創新水平。
三、國有企業推進數字化轉型的主要原則
1.堅持價值導向。堅持將企業持續發展的價值效益作為核心評判依據,有效平衡、兼顧實效性價值與中遠期發展價值,建立覆蓋數字化轉型重大投資決策、應用決策、成效評價及績效考核的建設與治理體系,不斷激發企業轉型動力和活力。
2.堅持深化改革。把握好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協同優化、持續變革的規律和趨勢,結合國資國企深化改革步伐,同步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和組織管理機制變革,破除傳統業務發展的瓶頸,加速推進業務數字化改革試點和最佳實踐復制,為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務的發展完善環境、留足空間。
3.堅持數據驅動。將數據作為新的生產要素,深化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以數據為核心的新型產品與服務創新,以信息流帶動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物流,在更大范圍加快各類資源匯聚和按需流動,帶動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和創新水平。
4.堅持創新引領。加強數字時代核心能力建設,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及其應用產品集中攻關,推動和支持創新成果和能力的輸出,不斷加強技術和產品迭代優化和創新。聚焦本質安全需要,推動實現從企業到完整產業鏈的安全可靠。
5.堅持統籌推進。導入先進的系統化管理體系,做好企業數字化轉型藍圖與推進路線圖的頂層設計與過程把控,以應對整體數字化運營帶來的高度復雜性與風險性,確保戰略、業務、技術等的一致性和協調聯動,促進整體協同效應的發揮。
6.堅持開放合作。樹立開放、包容的發展理念,加強資源和能力開放共享,有效利用全球先進技術與實踐,補齊發展中的能力短板,加快基于平臺的能力社會化輸出,構建互利共贏的合作生態,又好又穩地加快數字化能力建設。
四、國有企業推進數字化轉型的總體思路
(一)提高三個基本認識。國有企業推動數字化轉型首先要做的就是理念和認識的轉型。一是數字化轉型是一項涉及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的復雜系統工程,要注重深化對數字化轉型艱巨性、長期性和系統性的認識,加強戰略性統籌布局;二是數字化轉型當前工作重心是充分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打通全產業鏈、全價值鏈、全創新鏈,共建產業發展生態,獲得價值增量發展空間,要強化數據驅動、集成創新、合作共贏等數字化轉型理念,加強多線條協同并進;三是數字化轉型不僅是一把手工程,更是涉及全員、全要素的創新活動,要充分激發基層創新活力、營造勇于、樂于、善于數字化轉型的氛圍,強化上下一盤棋。
(二)夯實四個轉型基礎。國有企業要從技術、管理、數據、安全四個方面,加強對標,夯實數字化轉型基礎。一是技術基礎。數字化轉型本質是新一代信息技術引發的系統性變革,新一代信息技術作為通用使能技術,需要不斷強化其技術賦能作用,及與其他專業技術融合。二是管理基礎。數字化轉型不僅僅是技術滲透和融合的問題,更是一項優化管理模式以適應技術變革的問題,要導入系統化管理體系,有效獲取預期的轉型成效。三是數據基礎??v觀歷史上歷次轉型的核心都是動力轉換,數據已成為第五大生產要素,要充分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打破傳統要素有限供給對企業增長的制約。四是安全基礎。安全是發展的前提,要加強安全可靠和信息安全兩方面基礎工作,強化本質安全。
(三)把握四個轉型方向。國有企業要從真正獲得轉型價值出發,從產品、生產運營、用戶服務、產業體系四個方面系統推進數字化轉型。一是產品創新數字化。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要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及產品研發過程創新,以不斷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縮短價值變現周期。二是生產運營智能化。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要加強橫向縱向全過程貫通,實現全價值鏈、全要素資源的動態配置和全局優化,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三是用戶服務敏捷化。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要以用戶為中心,實現全鏈條用戶服務,最大化為用戶創造價值,提高用戶滿意度和忠誠度。四是產業體系生態化。與價值創造的生態合作伙伴有關,要加強與合作伙伴之間的資源、能力和業務合作,構建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協作網絡。
(四)突出三個賦能舉措。國有企業要站在服務于經濟全面轉型的高度,勇于擔當,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和資源能力的社會化輸出,提升整個經濟社會的數字化轉型價值。一是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及各行業豐富應用場景。二是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攻克核心短板技術,著力構建國際先進、安全可控的數字化轉型技術體系。三是發展數字產業。合理布局數字產業,培育行業領先的數字化服務龍頭企業。
(五)打造四類企業標桿。國有企業要聚焦主業創新設計具有產業領先競爭力的端到端價值鏈,推動集中攻關,打通關鍵性業務場景,加強標桿示范推廣,提升數字化轉型內生動力。一是制造類企業示范樣板。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提升研發、設計和生產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工業互聯網。二是能源類企業示范樣板。加快建設推廣智能現場,強化能源資產規劃、建設和運營全周期運營管控能力。三是建筑類企業示范樣板。重點開展建筑信息模型、三維數字化協同設計、人工智能等的集成應用,提升數字化技術與建造全業務鏈的深度融合。四是服務類企業示范樣板。著力推進智慧營銷、智慧物流、智慧金融、智慧旅游、智慧供應鏈等建設,提升客戶體驗和客戶黏性。
(六)部署三個實施策略。國有企業要構建以能力為主線的數字化轉型戰略布局和實施體系,加強數據、流程、組織和技術四要素統籌和協同創新,有效推進數字化轉型工作。一是加強頂層規劃。開展數字化轉型,首要任務就是要制定數字化轉型戰略,并將其作為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條件成熟的企業,數字化轉型戰略和發展戰略可合二為一。發展戰略制定要加強競爭合作優勢、業務場景和價值模式等分析。國有企業依托數字化轉型服務平臺(http://gq.dlttx.com)加強診斷分析,發現問題,找準方向。二是強化協同推進。開展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建設是貫穿始終的核心路徑,通過能力建設,統籌規劃、科技、信息化、流程等管控條線,支持業務按需調用能力,以快速響應市場需求變化。三是做好資源保障。開展數字化轉型,還應建立相匹配的治理體系并推進管理模式持續變革,以提供資源和管理保障,包括領導機制、管理機制、資金機制、人才機制等。